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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

2017-10-29 11:00:15来源:网络阅读

赔偿项目计算涉及到医疗,误工,伙食,护理,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等诸多项目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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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根据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重要参考,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依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赔偿项目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根据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重要参考,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九: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依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