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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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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问题一: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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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约车问题,会议认为,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络约车服务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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